我們的業務范圍
重組
易周律師行就重組及破產事宜提供具高度影響力的建議,包括香港公司重組及改組、貸款及擔保架構調整及審查、法定重組(包括安排及合并計劃、不良債權出售、破產法律建議及不公平及欺詐性優先權)。在2000年及2001年,亞洲金融危機后,本所曾就廣東省政府控制的香港上市公司的重組提供香港法律建議。該公司重組至今仍是亞洲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成功重組。
我們向公司、貸款方、債券持有人、金融機構、私人股權及對沖基金、不良債權及特殊機會基金提供香港法律建議。我們亦就欺詐交易及其他法定違法情形所產生的董事及股東的職責及潛在責任向其提供法律建議。
我們就陷入財務困境中的公司提供法律建議,包括現金流管理、再融資、重組、債務貼現及其他解救策略的解決方案。我們充分理解陷入困境企業的董事及管理層以及有擔保及未經擔保債權人的關切及期望、在財政困難時迅速及建設性地作出回應的需求以及與其他專業顧問一并提供整合性解決方案的重要性。
我們的法律團隊由多文化及多語言及并具大量國際重組經驗的律師組成。尤其是我們對中國企業環境方面的知識及經驗幫助我們在整個大中國境內協調重組、改組及破產。本所亦與全球60多個國家的律師事務所具有廣泛的私人聯系,并且能在需多個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建議時擔任跨境重組協調律師事務所。我們的律師向客戶提供具洞察力的及高度個性化的服務,他們經常夜以繼日地工作,以交付跨越幾個時區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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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擬議針對被動收入適用外地收入豁免征稅機制
根據香港的擬議外地收入豁免征稅機制,離岸被動收入將被視為來自于香港,且(如符合某些規定)須繳納香港稅金。
中國人民銀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聯合公告互換通發展計劃
為促進中國內地與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共同發展,2022年7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聯合公告,表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亦稱為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場外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基礎設施機構)將開展香港與內地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機制(以下簡稱“互換通”)。
香港交易所更新氣候信息披露標準
2022年6月10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發出了其2022年上市科通訊(香港交易所上市科通訊)。該第四期《上市科通訊》主要聚焦即將面世的關于氣候信息披露的全球可持續發展匯報標準。
有關上市發行人股份計劃的《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新條文將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根據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打擊洗錢條例》)的建議修訂條文(于2022年7月6日提交給香港立法會),針對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的一項新的注冊制度將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注冊制度將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根據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打擊洗錢條例》)的建議修訂條文(于2022年7月6日提交給香港立法會),針對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的一項新的注冊制度將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香港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于2022年5月份采取的紀律行動
2022年5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刊發了4份紀律行動。
